| 创建安全和谐交通 做文明出行好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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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08 16:03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创建安全和谐交通,共享美好祥和生活,我们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希望全体市民从自己做起,从最基本的交通行为规范做起,为实现南昌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贡献自己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做到:
一、文明概念,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秩序,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二、文明行车。自觉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驾驶,不超速驾驶、不逆向行驶、不超员超载驾驶、不强行超车、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闯红灯、不闯禁行区域、不乱停放车辆,服从交警指挥。
三、文明走路。行人要自觉做到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不闯红灯,不三五成群并肩走,学生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不使用滑板、旱冰鞋,不穿越马路护栏。
四、文明乘车。乘坐摩托车戴好头盔;等候公交车时,做到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坐非法营运车。
五、文明骑车。不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骑车时不急转猛拐、低头疾驶;转弯时,应放慢车速,伸手示意行使方向,不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转弯。
六、文明礼让。谦让是一种品德,谦让是一种境界。让我们做到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市民朋友们,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创造。让我们携起手来,珍视安全、珍惜健康、珍爱生命,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出行好市民,为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构筑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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