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山湖区将为农村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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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20 14:35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青山湖区的乡村教师即将同城里的教师一样,享有教师住房公积金。记者昨日获悉,该区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教师工资的12%为乡村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11月17日,扬子洲乡的农村教师李某得知城市教师已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而农村教师没有,便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教师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随后和几个同事联名向区政府反映了这一问题,并建议区政府要尽快帮全区农村教师办理住房公积金。得知这一情况后,该区政府立即召集区教体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了解了情况,并提出了具体意见,于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乡镇教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问题。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全局的角度上处理全区广大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问题,不应让边远城区教师成为弱势群体,做到既满足学校教学和发展的需要,又要解除乡镇教师的后顾之忧,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最终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教师工资的12%为乡村教师缴存住房公积金。
得知2007年1月1日就开始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消息后,该区的农村教师无不为之兴奋,纷纷表示这是区里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和以人为本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