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各设区市可申报追加项目资金 |
|
| 2006-11-01 14:58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昨日从省外经贸厅了解到,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商务部、财政部决定追加我省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据悉,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委)、各相关企业对追加使用额度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可以开始,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3日。
据了解,凡在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已作了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企业,原则上这次不再重复申报项目;已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系统中进行了资质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企业,均可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在管理系统中虽已进行网上资质注册,但未报送纸质材料的企业,请尽快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外经贸厅计财处;这次申报的项目数限定3个,申请支持金额限定在8万元以下(包括8万元)。
此外,根据“两部”的要求,对于2006年度已作安排和这次新安排的项目均必须在12月31日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因此,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按资金拨付须知的规定将真实、有效的纸质凭证复印件,报送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审核,以便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企业。(记者 陈明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