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江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江西南昌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9月起江西高速公路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
2007-07-03 10:30 文章来源:
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公路局高速公路路政收费票据试行电子化管理,试行结束后将于今年9月开始在全省正式推行。届时,司机如遇到路政排障、超限罚款的话,就避免了路政人员漫天要价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省交通部门正在就这一新措进行讨论完善。9月1日起,我省的高速公路路政部门使用的路政排障(救援)、超限运输补偿费及超限运输罚款票据将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鹰潭天师府5日起门票涨至33元 上清古镇票价不变
2007-07-03 10:27
赣闽边际“绿色”丝带串起“红色”旅游
2007-07-02 17:15
洪城大市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启动
2007-07-02 17:10
南昌积极推进经适房建设完善廉租房制度
2007-07-02 17:10
南昌市扶贫开发现场会:提高效益促农增收
2007-07-02 17:05
南昌市民选择家装公司可上网查询其信用记录
2007-07-02 17:02
南昌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40.5亿元
2007-06-29 08:41
南昌市卫生局深入开展整顿“五风”教育活动
2007-06-28 17:52
南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现场会召开
2007-06-28 17:51
南昌举行《军歌嘹亮》活动弘扬八一精神
2007-06-28 17:5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江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谭荣栋 电话:0791-624677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颖 电话:010-51651200-61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