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将评选2007年房屋建筑“精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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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3 10:29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推进创建“三城”工作,在全市掀起努力争创精品工程的良好风气,我市将开展2007年房屋建筑“精品工程”评选活动,整体提升南昌建筑工程施工水平,使建筑工地成为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此次评选“精品工程”共10项,其中住宅工程评4项,公共建筑评6项。申报条件包括:城区内已办理好法定建筑手续的在建工程,其中住宅工程应在5000平方米以上,公用建筑工程应在10000平方米以上;申报工程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市优质结构工程、市级优良工程奖的评选标准;申报工程应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有特点、有亮点;施工企业应自始至终、全面做好施工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工作。
评选活动采取施工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部自愿申报的原则。有关部门将对申报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初评,初评符合要求列入“精品工程”评选范围,并在工地大门显著位置悬挂“南昌市精品工程重点培育项目”牌。对获得“南昌市2007年精品工程”称号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市建委将予以通报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