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查处527件商业贿赂案 房产开发等领域将严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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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4 14:33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昨天从我省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中获悉,今后将严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几大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一年半挽回损失1.24亿
据介绍,2006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25件1479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9件249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739件,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5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9人(含厅级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
侦查商业贿赂案件527件
2006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首次举报12258件,属检察机关管辖的6968件,署名举报2332件;举报中心初查线索3493件,移送立案918件;检察长接待举报人员1621人,批办案件641件,署名举报和移送立案的比例有所提高。2006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527件544人,涉案总金额4158万元。其中大案304件,占立案总数的57.5%。在为期一年半的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141件14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6件。
严打确定几大领域
全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将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围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四个方面的重点案件,选择重点部位和岗位以及重点人员,下大力气突破一批案件;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集中查办危害公正司法、破坏土地资源和环境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社保资金、房屋拆迁、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 |